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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女犯人用刑

摘要:睡前故事365收录对女犯人用刑,古代的刑罚经过几千年的发展,形成了一种固定的特殊惩罚模式。大约从原始社会末期,当人类文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时候,“领袖文化”初见端倪...大家一起来看下对女犯人用刑吧。

古代的刑罚经过几千年的发展,形成了一种固定的特殊惩罚模式。大约从原始社会末期,当人类文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时候,“领袖文化”初见端倪,随之而生的便是各种刑罚。

对女犯人用刑 第1张

从夏朝开始,我国古代刑罚就确定了“五刑制度”,此后这些刑罚一直影响着后世刑罚的改革。从历朝历代来看,无论哪种刑罚都是很残忍的,其方式也多种多样,最惨的莫过于凌迟处死。

古代很多重大的刑罚都是针对男囚犯而言的,对于女囚犯有着特殊的刑罚。而他们这样分开制定刑罚,主要是考虑到男女社会地位以及身体构造的不一样,而刑罚最大的体现就是在审讯犯人的时候。

古代审讯经过

一般来说,刑罚是在审讯犯人的过程当中才会用到的。向那些已经定罪的人,是不需要用刑罚的。但是很多人将定罪和刑罚混为一谈,觉得两者是很多囚犯都必须经历的过程。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主要是因为这两种几乎是相辅相成的存在。因为历代朝廷都有规定,要给犯人定罪除了人证和物证以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东西,那就是犯人的口供。

只有口供与人证物证对上才能给犯人定罪,所以有时候即使衙役拿到了所有的证据,但犯人就是不肯松口的话,只能用刑罚去逼迫他们吐出真相了。

很多犯人因为受不了皮肉之苦,就会选择配合。但这种形式也是有弊端的,就会造成古代常发生的屈打成招。因此古代冤假错案也是非常多的,就是因为衙役们为了交差乱用刑罚。

古代的刑罚有很多,我们在电视上看到的有鞭打、洛铁、仗刑等。用刑的时候也是要经过一定流程的,比如秦汉时期,衙役要先给犯人录口供,不管对方说的真话还是假话都要严格记录。

如果怀疑他是说假话的,那么就在犯人陈述完之后再提出自己的疑点,如果犯人继续说谎的话,才能实施刑罚。而根据罪名的大小,刑罚也有轻重之分,像一些小摸小偷的没必要动用大刑。

如果是此人犯了谋反这种大逆不道的罪名,那就直接大刑侍候了,很多人根本顶不住一套刑罚就奄奄一息了,可见对待重犯的时候刑罚的确残酷和严苛。

即使是对待囚犯,刑罚也是区分男女的。可以说封建社会秉承着照顾弱小的人性化管理,对待女囚犯的刑罚看似没有男人那么重,针对女囚犯比较注重精神惩罚大于肉体折磨。

在刑讯的过程中,很多女囚犯最后忍受不了屈辱自杀的不在少数。那么古代是如何审讯女犯人的呢?其中有一类人需要等到一百天后才能用刑,还有一种人是衙役最喜欢的。

针对女性刑罚

由于男女之间的区别,所以在刑罚上也分化成了不同的类型。根据史料记载,自古以来针对女性的刑罚大致可以分为五种刑舂、拶刑、杖刑、赐死、幽闭(宫刑)。

这些刑罚都残酷至极,很少有人能受得了。刑舂就是在犯人脸上刺字或者割掉鼻子后发配到边疆地区去晒稻谷和舂米。

拶刑就是我们在影视剧中常见的夹手指的酷刑,正所谓十指连心,可想而知行刑过程中的疼痛难忍。唐代以后,官府都喜欢用这个刑罚去审讯女犯人。

这个方法之所以流行那么久,除了真的会带来痛苦以外,还因为古代女性对手特别的重视,毕竟女红是衡量女性贤良淑惠的标准,没了手相当于没了市场。

这五种刑罚中,赐死和幽闭都是最为残酷的。赐死就不多说了,关于幽闭,换句话说就是宫刑。人们用木棍击打女性的腹部直到子宫脱落,受刑者在此过程中痛不欲生,几乎会丧命。

后来这类残忍的酷刑逐渐被统治者摒弃,而用其他的方式来代替。南梁时期有一种刑罚叫做“测罚”,这是一种饿肚子的惩罚。

对于男人三天不能吃饭,女人和老人则是一天半,然后家人可以给他们送两升粥水喝,如此反复十天十夜,也此来达到逼供的目的。

这种方式相对于皮肉之苦也相当难熬的,倒是比其他的方式好很多。在五类刑罚当中,仗刑是比较广泛的一种方式,这是一种打板子的刑罚。

当然男人和女人不一样,针对女囚犯是要脱去衣服打,可谓是“伤害性不高,侮辱性极强”,很多女性因为受不了侮辱而当场自尽。

这种刑罚一般针对被控告有奸情的女囚犯,也是衙役们最喜欢的一类人。古代规定只要犯了奸型的话,就要脱掉裤子来打,这无疑是精神和肉体的双重折磨。

在明朝时期,若是邻居之间有点小摩擦,那人就会捕风捉影的诬告别人家中妇女有奸情,再拿钱贿赂一下官府,让妇女遭受仗刑。在行刑的当天,衙役会喊上女囚犯的亲朋好友和乡亲来看现场直播。

他们会提前把女犯人的裤子被扒了,现场就有人起哄让无赖对女犯人进行抚摸挑逗、极尽侮辱。很多犯人因为受不了这般羞辱而当场撞死。有些人即使挨过了行刑,回到家也因为无颜面对家人和乡亲选择自杀。

还有一种人即使犯了罪也不能随便动刑,而是要等一百天以后,这类人就是孕妇。本着人道主义精神,古代刑罚对孕妇是有所照顾的,一般待她生下孩子一百天后才能用刑。

案例再现

清朝有个“全姑案”是仗刑的典型案例,全姑是个刚满十九岁的小姑娘,她与邻居陈生青梅竹马,暗生情愫。一次两人约会被地痞无赖给撞见了,他们见陈生家里有钱,就想去勒索一点。

后来这事让县衙的捕快知道了,他也想来勒索点钱财。结果陈生不给面子,直接惹怒了捕快。于是捕快立即将两人逮到县衙说他们有奸情,县太爷觉得太伤风败俗,所以把陈生给打了一顿。

没想到全姑心疼陈生,扑在他身上,县太爷一怒之下让人剃了全姑的头发,并脱掉她的衣服施加仗刑。这一番折磨后,县令将全姑挂出去当奴婢一样卖掉。

陈生不忍心到处托关系把全姑给买了回来,此后两人结为连理。没想到好景不长,两人的事情又被捅到县太爷那里,他认为两人先奸后娶,实在无耻,因此又传唤两人到堂应讯。

这下两人又免不了一顿仗刑,此后陈生回到家中不久就去世了,全姑也被卖到其他地方给人当小妾。

这个案例说明被控告有奸情,然后施加仗刑的作法存在很大的弊端。很多大人几乎都不调查,就对女囚犯进行处罚,进一步也折射了女性地位的低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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